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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县供销社承担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职能

  • 时间:20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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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绵阳市社

  • 作者:北川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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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北川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北发改〔2012〕343号文,同意北川县供销社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行行业管理。这标志着北川县供销社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逐步规范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秩序,全面参与城乡环境治理和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有了政策支撑。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三大体系”建设的意见》(北府办函〔2012〕59号)精神,根据商务部《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绵阳市政府《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北川县供销社就如何加快推进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展开专题研究,在今年7月制定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与北川县发改和工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并得到支持和授权。


     根据《实施方案》和职能授权,北川县供销社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购销、物流便利、绿色环保的原则,充分发挥供销社传统经营优势,通过备案登记等形式,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进行统一监督,对全行业实行统一管理。                                     (北川县社)